我市查处一起出租车宰客事件

2009-11-23 9:40:53 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作者:admin 阅读:3171次  字体:  我要投稿

       日前,在市领导的亲自督办下,市运管局对一起“上海乘客投诉我市出租车宰客”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11月12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郑亚军接到一乘客投诉,反映我市一出租车司机乱收费。接到投诉后,郑亚军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经市运管局调查,11月12日下午18时45分,上海的两名乘客在嘉峪关市绿景苑搭乘嘉峪关市交通服务中心驾驶员王金萍驾驶的出租车(挂靠经营)从绿景苑拉两位乘客到飞机场,上车后,其中一乘客问:“从绿景苑到飞机场多少钱?”司机答:“50元。”乘客就上车了。从市区到机场司机未打里程计价器。到机场后,乘客问多少钱,司机说50元,乘客问多少公里,司机看了一下回空里程表,上面显示14.4公里。乘客认为有异议,由于赶时间,乘客付完钱就下车了,司机实际收取了打的费50元,但给乘客无意识地撕了60元的车票。
       11月13日,运管局执法人员按发票找到被投诉的该车辆后,司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给嘉峪关市造成的影响。执法人员对该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该辆出租车依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了处理。处理结果为:
        对该出租车中止运营3天,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并写出书面检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乘客公开道歉,挽回影响,并将多收票款25元钱退还乘客。
       同时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对驾驶员做出300元罚款”之规定,对甘B-06309号出租车处以300元的处罚。
        市交通服务中心由于对司机职业道德教育不够,致使宰客行为发生,经运管局局务会议研究:在客运行业给予该公司通报批评。
        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出租车不打计价器乱收费、乱涨价专项治理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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